文昌市翁田中心小学

学生天地国旗下的讲话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发布时间:2024-04-23 11:31 栏目:国旗下的讲话 发布单位:文昌市翁田中心小学 点击量:53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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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者:四(1)班  陈亦涵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四1班的陈亦涵,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随着气温的升高,炎炎的夏季即将到来。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每年时有学生发生溺水事件,他们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河水所吞噬,令人痛心。夏天因为天热,大家都愿意到水边玩耍、游泳,往往这时,就很容易发生危险的情况。这其中的一些教训,是因为在发生溺水事故时,同学们在互相救助时没有掌握科学的救助技巧而导致的。


 今天,我再次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希望同学们牢记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同时,希望同学们都要掌握以下防溺水常识:


 1.不会游泳的人,千万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没有会游泳的人陪伴不要独自下水。在游泳池游泳时最好要有安全员带领,且游泳时间不宜过长,一般20到30分钟应上岸休息一会儿。


 2.游泳前应做全身运动,充分活动关节,放松肌肉,以免下水后发生抽筋、扭伤等事故。如果肌肉发生抽筋,要镇静,不要慌乱,边呼救边自救。常见的是小腿抽筋,这时应做仰泳姿势,用手扳住脚趾,小腿用力前蹬,奋力向浅水区或岸边靠近。


 3.不要从高处跳水,以免碰撞到硬物。同伴们在一起游泳时不能起哄瞎闹、搞恶作剧,不能下压同伴、深拉同伴或潜水“偷袭”同伴。


 4.游泳应在有安全保障的游泳区内进行,严禁在非游泳区内游泳。游泳者应选择水下情况熟悉的区域进行游泳。发生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泳注意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时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还是可以防止的。


 同学们,珍爱我们的生命吧!因为生命是宝贵的,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了生命,不仅仅是自己失去了一切,还会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所以,我们要时时刻刻警醒自己: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请同学们一定要牢记!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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