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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汇聚校园关键部位安全视频监控的通知

  • 海南省教育厅
  • 2020-12-0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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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安〔2020〕116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汇聚校园关键部位安全视频监控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以信息化手段支撑保障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开学,我厅于2020年3月31日下发了《关于汇聚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琼教信〔2020〕2号),要求各地各校将校门、餐厅就餐区、教学楼等重点公共区域的视频汇聚至海南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但截至11月底,全省仅有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临高县和屯昌县的107所市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汇聚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上述情况反映出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和部分市县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推进不力,请各市县、学校负责人务必认真落实平安校园和校园安全防范建设要求,按照我厅工作部署抓紧落实,切实做好安全视频监控的汇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校认真全面检查、梳理本地本校重点区域(指学校大门口、主校道、教学楼、学生宿舍区出入口、化学品存放室、食堂等)视频监控的监控和联网情况,分阶段将上述重点区域的视频上传至海南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

(一)第一阶段:请各地各校将目前具备联网条件和视频监控的重点区域监控数据于12月21日前上传。

(二)第二阶段:不具备联网功能,但已有视频监控的重点区域,统筹和优先使用2021年的预算安排,并于2021年3月份前接好网络和完成数据上传工作。

(三)第三阶段:没有网络且没有视频监控的重要区域,统筹和优先使用2021年的预算安排,并于2021年6月份前接好网络和完成数据上传工作。

二、学校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和联网数据上传工作是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请各地各校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倾斜支持,按照阶段性时间节点要求抓紧落实和快速推进。

三、请省电教馆在视频监控和联网技术上给予指导,并统筹各市县的电教部门协助推进此项工作。视频联网上传等技术工作可咨询海南电信技术人员。

厅安全处:许辉东,联系电话:65250230。

省电教馆技术人员:麦懿馨,联系电话:66779360。

海南电信技术人员:邹勇鑫,联系电话:17789878771 。

附件:视频监控接入技术说明

                            海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视频监控接入技术说明

目前海南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已经支持符合国标GB28181标准的海康、大华、宇视、竞业达、雄迈、巨峰、NPE、松下、索尼等主流厂家的视频汇聚平台和NVR/DVR设备,针对目前我省大中小幼儿园校园安全监控配置现状,各校(园)从以下种方式中选择将校园视频监控信号接入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

一、市县已经建设监控视频汇聚平台

接入步骤:

(一)确认市县监控汇聚平台具有固定IP地址;

(二)若市县监控视频汇聚平台位于教育局,则直接与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对接

(三)市县监控视频汇聚平台位于公安局等部门,由教育局协调接入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二、市县未建设监控视频汇聚平台,校(园)建设校内视频汇聚平台,且符合国标GB28181标准

接入步骤:

(一)确认校(园)网络具有固定IP地址;

(二)确认监控系统已接入校(园)网络;

(三)在网络出口设备设置视频汇聚平台的IP地址映射;

(四)通过网络接入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

三、市县未建设监控视频汇聚平台,校(园)内视频汇聚平台不符合国标GB28181标准或未建设视频汇聚平台

接入步骤:

(一)确认校(园)网络具有固定IP地址;

(二)确认监控系统设备符合国标GB28181标准;若不符合,可根据本校(园)实际,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后,或购置具有专有安全加密通道进行信令和监控视频传输功能的安全监控防控专用设备;

(三)在网络出口设备设置学校视频监控系统NVR/DVR的IP地址映射;

(四)通过网络接入省教育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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