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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四中初中部“法治护航,阳光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 2021-12-14 23:24 发布单位: 海口市第四中学 浏览量: 53 【公开】

  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共同关怀下健康快乐成长。在美兰区民政局及和平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2021年12月14日, 和平南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联合美兰区司法局和平南司法所在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开展了“法治护航,阳光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邀请了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成员隋鹤律师主讲。和平南街道司法所调解员、和平南街道社工及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的部分师生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活动主要由发放宣传册、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和问答有奖等环节进行开展。

主讲人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成员隋鹤律师

  讲座开始前,德育处吴道江副主任强调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以及对讲师进行简单介绍。和平南司法所调解员及社工给学生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漫画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折页。

  首先,隋律师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强调此法与在座的学生们息息相关,并讲解了该法分别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六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保护。隋律师现场调查了学生平时玩网络游戏的情况,列举了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玩的网络游戏、青少年杜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禁止去的场所。

  随后,隋律师与学生们探讨什么是合理合法的家庭管教方式,并告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时,应当维护自身的权利,父母或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倡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时,应施以正确的管教方式。

  在讲解过程中,隋律师针对一些法律常识进行有奖问答,同学们踊跃参与,分别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社工为参与互动的学生发放奖品

                         活动合影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普及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还通过举例说明和问答互动的方式,让学生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和民族的未来,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及对特殊青少年的帮扶工作,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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