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第三小学

招生信息招生简章

万宁市第三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0 08:42 栏目: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万宁市第三小学 点击量:41 【公开】


 根据《2021年万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万宁市第三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生:180人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3.辖区范围:仁里社区、长星村委会、东星村委会

三、招生办法

(一)万宁市城区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和申请所需材料

.招生办法

(1)户籍不在辖区但父母在辖区内建(购)房并且现在居住的适龄儿童,学校学位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由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在辖区内租房居住连续满1年(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万宁城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的。学校学位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由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本同居住在本辖区,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参照上面第(1)(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簿:需提供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主和孩子在同一张纸)。

(2)出生证:适龄儿童出生证(父母及适龄儿童在同户口簿的儿童,无需提供此证)。

(3)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户籍不在本辖区的城区户籍但居住在本辖区,需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件)或市住建部门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含房屋租赁交税发票、凭证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与身份证要一致)。

(4)水电费记录:近期连续1年的水电费记录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购房地址和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或有多处住房的提交)

二)万宁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和申请所需材料

.招生办法

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万宁市城区工作,且在辖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

(1)父母在辖区内建(购)房并且现在居住的适龄儿童,学校学位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由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在辖区内租房居住连续满1年(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万宁城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的。学校学位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由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本同居住在辖区,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参照上面第参照上面第(1)(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簿:需提供父、母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主和孩子在同一张纸)。

(2)出生证:适龄儿童出生证(父母及适龄儿童在同户口簿的儿童无需提供此证)。

(3)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的购房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件),或市住建部门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含房屋租赁交税发票),或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兼租房和公租房合同等,租赁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原件与复印件。

(4)社会保险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满1年的证明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或参加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1年的证明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三)非万宁户籍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和申请所需材料

.招生办法

父母及随迁子女在城区居住并持续有1年以上《万宁市居住证明》,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万宁市城区工作,且在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1)父母在辖区内建(购)房并且现在居住的适龄儿童,学校学位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由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在辖区内租房居住连续满1年(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万宁城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的。学校学位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由中招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本,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辖区自有房满1年,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参照上面第参照上面第(1)(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簿:需提供父、母及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主和孩子在同一张纸)。

(2)出生证:适龄儿童出生证(父母及适龄儿童在同户口簿的儿童无需提供此证)。

(3)居住证:父母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万宁市居住证》(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4)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的购房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件),或市住建部门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含房屋租赁交税发票,或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原件与复印件。

(5)社会保险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满1年的证明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或参加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1年的证明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子女入学办法和申请所需材料

.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身份证(护照):父母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

 (2)适龄儿童在万宁市辖区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户籍不在本辖区的城区户籍但居住在本辖区,需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件)或市住建部门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含房屋租赁交税发票、凭证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与身份证要一致)。

(4)水电费记录:近期连续1年的水电费记录从2021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注明: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

五、申请登记时间及地点

1.部门联合登记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8日

2.地点:万宁市后朗小学

3.部门联合联合审核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

.新生名单公布:8月24日

.市招生办备案确认,发放通知书

6.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待省厅发文

 

                                                     万宁市第三小学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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