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同行 抵制侵害
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
“法治进校园”活动
青春期是一个身体和心理迅速发展的敏感时期。为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同学们了解预防性侵害的相关知识,安全平稳度过青春期,4月26日上午,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邀请到我校法治副校长、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文伟警官为初二年级学生开展专题讲座。
法治副校长文伟警官授课
文警官用卡通动画形式进行互动,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向同学们阐述了“性侵害”范畴,并引导同学们思考“性侵害”易发生的情况,告诫同学们要注意出行时间、场合,谨慎处理人际交往。
文警官严肃强调同学们警惕三大误区:
一、陌生人才会实施侵害。
二、两厢情愿也未必合法。
三、性侵者并不都是暴力分子。犯罪分子或给与未成年人物质好处,进行利诱,或利用受害者弱点进行威胁,或利用不对等关系逼迫就范。并告诫同学们不要以一个人外貌来判断其好坏,不要屈服于他人的威胁,相信直觉,远离自己认为奇怪的人或事,注意网络安全,保护好个人隐私。
同学们在一个个鲜活、真实、生动形象的事例中切实掌握了基本的性侵犯意识,提高了自身防性侵意识,更学会了自我保护的技能。
如果发生不幸,在遭遇“性侵害”后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文警官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学们不要害怕,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用“五步”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保留证据——勇于披露——及时报警——配合调查——调整心态,必要的情况下我们要寻求专业心理医生帮助。
同学们随后又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初步了解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传播安全守法护法知识。
此次讲座,旨在提高学生防性侵的能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如何预防性侵还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让我们以本次防性侵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携手同行,从小事着手,从细微着手,一起宣传教育,让孩子们远离性侵,让每一个孩子都健康成长!
END
图文:办公室
排版:关天一
审核:林升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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