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
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2]39号)及《文昌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文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招委[2022]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区域
大潭路(即从文昌大道起,至大潭高铁桥止)、昌平路、昌盛路、火车站路、文城镇大潭村委会的大潭一村、二村、三村、五村,后坡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小组;文城镇湖园村委会的角园村小组、白吴村小组、白林村小组、青头山村小组、东坑村小组、宝严村小组、宝孙村小组、宝何村小组、宝邓村小组、湖田村小组、湖溪村小组;文城镇德田村委会的东田一村、二村、三村小组,上坡一村、二村小组,白石头仔小组,龙头村小组,白石头村小组,排田坡村小组,下笃村小组,德清傅村小组,德清王村小组,千秋坡村小组,东排田村小组,罗雪坑村小组。
二、招生计划
4个班,每班45人,共180人。
三、招生原则
(一)户籍优先原则。
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籍或居住地为准,遵循户籍优先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尽可能满足在城区有固定住所且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适龄儿童刚性入学需求。
(二)属地申请原则。
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在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不得跨区申请学位。
(三)一人一申请原则。
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辖区学校登记申请学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不得同时到二所学校重复登记申请学位。
(四)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原则。
新生招生工作遵循“招生辖区学校负责,教育局统筹”的原则。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所属我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就读。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具有文城城区户籍的由划片对口我校接收入学,如户籍及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选择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就读。
1.法定监护人在文城老城区建(购)房并入住的,以法定监护人在文城老城区建(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须提供如水电费凭证佐证材料等),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祖辈在文城城区建(购)房并与法定监护人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3.法定监护人租房(以办有租赁证和居住证明的为准)居住且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购买社保的优先),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居住时间长者优先,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果划片对口学校新生班额过大,无法接收就读,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缺以及租房入住时间长短排序,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驻地部队干部、烈士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学校根据国家、海南省和我市的相关政策,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入学申请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学位申请统一要求在网上(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信息申请学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或称为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一)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信息
1.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线上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同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和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图片(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2.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线上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同时上传户口簿、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关系、手机号码,同时上传劳动关系证明或缴交社保材料和居住证明图片。
(3)住房信息
①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住房类型、住址,同时上传房屋证明材料图片。
②法定监护人租房信息:租赁证或租房合同。
(二)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
1.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图片(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和村委会居住证明)。
2.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房屋租凭证。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4.驻地部队干部、烈士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驻地部队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证明;烈士证书;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3)居住证明。
5.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3)居住证明。
(4)非文城城区户籍在文城城区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发布公告、线上线下申请、核查及公布申请结果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2年5月20日由学校发布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同时,在文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海易办APP”(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上进行网上公告。
(二)线上申请学位时间和线下申请学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及方法。
1.线上申请学位时间及方法:
符合条件申请学位就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6月20日—6月26日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申请学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2年文昌市学位申请操作指南》(家长须备好:入学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等材料)。
2.线下申请学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及方法:需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按《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要求准备好材料,于2022年6月25日—26日到所属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学位。
(三)线下申请学位对象提交纸质材料地点。
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文昌市文城镇大潭路S205号。
(四)审核申请资格。
线上、线下审核于2022年6月26—6月30日同时进行。即学校同时在网上审核申请学位信息,后台信息关联审核通过的,予以审核通过;对部分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的APP站内推动或电话直接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6月26日—6月30日)通过线上或线下补交材料。对个别特殊情况网上难审核的,则利用人工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若人工审核不符合条件,则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录取通知书。期间,学校将随机抽取部分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确保准确、公平、公正。
(五)公布录取结果时间。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2年7月3日。
公布申请录取结果后,学校将在7月10日—11日设立招生服务接待处,负责处理各种遗留问题,按照招生规则安排尚未落实接收学校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自身居住情况选择尚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入学就读。
七、招生规则
为妥善解决文城城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满足随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文城城区的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就读的刚性需求,对提出申请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按如下顺序进行安排:
(一)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且实际居住的。
(二)法定监护人、祖辈建(购)房并同户同居住的。
(三)租房(以办有租赁证为准)并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
(四)租房的(以办有租赁证为准)。
(五)其他的。
如申请人数过多,没有足够学位予以全部安排,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学校就读。
文昌市第二小学乐群分校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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