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第三小学
教师评优评先考核工作方案
教师年度考核是学校依据教育局教师考核方案对本校教师师德师风、教学管理、教学成绩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优、评先活动,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表彰先进,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正能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1.认真贯彻教育局有关教师考核方案,做到依法依规。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努力选出教师认可的先进典型。评优的结果和工资没有挂钩,只做为学校年度推优、职称晋级聘任的参考依据。
2.为了让更多优秀老师有获得感。评优原则三年内只能一次评优秀,但当年具有评优资格且取得和教育教学有关的省级以上奖项的可连评两年优秀。
2.学校评优人数控制在15%内(10名),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占评优人数70%)具备评优资格且承担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做出突出成绩(占评优人数30%)。
二、领导小组:
组长:朱兹文
副组长:王翠、李文天、唐必英
组员:林斯彪、吴琼雄、钟莹、林玉、 温玉兰、赖平末
三、评选办法
1.具备2020年度评优条件,先由本人向科组提交年度证书、教学成绩材料,组长按审核后按加分项确认最高分做为推优候选人。语、数、英、综科组按3、2、1、1人数推荐名额。(既教主课又教综合科的老师及校委会成员不参加综合科推优)如果分数并列,依次以班主任、年度期末综合排名成绩、中层干部次序优先,在科组公示无异议,组长向办公室林斯彪主任提交 科组名单。如没有加分项,科组可从德、能、勤、绩、廉方面对教师民主评议推优。
2. 办公室向校委会提交推优人选,校委会从德、能、勤、绩、廉方面对科组推荐候选人讨论确定。由办公室公示接受监督,如在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评优情况且调查核实,由校委会确认依次递补。
3领导管理人员组推优占(30%)由校委会领导讨论推荐,原则每个部门最多有1人参与评优,且应具备评优资格,公示无异议。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2020年度年度评优:
1.当年请事假两周以上,病假一月以上者;
2.学年内出现违纪违规行为。①无故不在岗两次以上; ②常规工作严重违反制度;③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受过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3.教育教学成绩低分率达两位数,或与年级平均分差距5分以上,教双科的按两科平均分计算。承担综合科教学教师不记平均分。
4.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者或不履行各部门工作职责者;
5.出现教学工作、安全工作责任事故者,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具有年度优秀评选资格。
6.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未达到考核标准者;
7.受党纪处分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警告处分的当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的当年,确定不合格;教师被记过处分(12个月)或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24个月)确认不合格。
五、加分因素。
(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3分、市级2分、校级1分加分。(培训类证书不记加分)
(2)发表论文加分。
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国家正规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3、2.5、2分奖励、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2、1.5、1分奖励。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等级获奖只记最高分。
(3)教学活动加分。
市级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奖励,(优秀奖按三等奖计入加分)。校级优质课加一分。
(4)教学成绩加分
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中,获得年级第一名奖励1.5分(教双班的如果有年级最后一名则扣1分,只加0.5分)获得年级第二名奖励1分(教双班有年级最后一名则扣1分,相抵不加分)
六、工作步骤:
1.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依照教育局方案草拟学校评优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确定方案。
2.办公室向教师解读方案,林斯彪主任负责协调领导小组评优工作。校委会确认后由办公室公示无异议。
4.林斯彪、吴琼雄负责意见考核和送交教育局归档工作。
万宁市第三小学
2021.6.6